我一朋友在2012年在马路边捡到一手机,并据为己有 我一朋友在2012年在马路边捡到一手机(可能是别人不慎掉落的),并据为己有,价值大约3000左右,至今一直没被发现。这种行为构成侵占罪吗?现在五年过去了,还会被追究责任么?
2018-02-09 15:51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马军烨律师 电话:15504059897 2018年02月09日 20时04分
你好,
构不上,不会。
构不上,不会。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8-02-09 16:40
不构成犯罪。
3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8-02-09 18:11
可能已经超过追溯期。
4 110网律师 2018-02-09 15:54
可以赔偿的
5 陈铠楷律师 2018-02-09 16:22
可以赔偿的
6 郝秀梅律师 2018-02-09 17:25
你好,不会构成犯罪。
7 张勇律师 2018-02-09 18:42
应当不构成犯罪。
8 郭海滨律师 2018-02-10 20:35
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不负刑事责任了
9 李大贺律师 2018-02-11 08:58
不构成。
10 潘建强律师 2018-02-11 10:49
可以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