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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过了按《民事法》规定的期限还没给上诉人(债权人)终审裁定
二审法院过了按《民事法》规定的期限还没给上诉人(债权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人是因不服一审法院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二审法院2010年3月17日已立案,现五月底了

一。上诉人(债权人)应到中院二审法院哪个部门反应此“情况”?
怎样表达自己的“请求”中院尽快作出作出终审裁定  ?
二。你认为中院接收上诉人的“请求”  尽快作出终审裁定会多少个工作日送达裁定给上诉人(债权人)?

请回答二问,感谢!
2010-05-25 11:26 zwaf66……(北京-西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5月25日 17时09分
1.与主审法官联系并督促主审法官尽快做出裁定!如果不能确定主审,建议去二中院立案庭去查询案件具体进展。
2.如果对于拖延时间有异议,可以向法院庭长、院长等联系;亦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投诉,还可以向北京高院纪检部门投诉。
2 谷友军律师  2010-05-25 11:32
这两个问题你都应该直接去联系法院。
3 孙新律师  2010-05-25 12:51
应该直接去法院询问有关案件进展情况,也可以委托律师。

详情可电话咨询,马律师13521885542
4 赵江涛律师  2010-05-25 13:42
联系法院。
5 祝永根律师  2010-05-25 14:38
你好!
可以去法院找院长反映!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6 孙新律师  2010-06-04 17:04
你直接去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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