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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
拆迁赔偿 2017年3月拆迁,政府拆迁货币安置依照2014年标准赔偿,但是政府2014年3号文件是要按临近区域经济适用房当年主管部门公布价格为标准,政府解释的理由是相关部门近几年都没公布经济适用房价格,所以就只按照2014年付执行,但是市拆迁办却在2018年年初却又提高了货币安置赔偿,前后相距不到3个月,赔偿款却每人相差近4万元我们当初在政府没有进行公示的情况下与政府签了不公平协议,现在还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与政府解除不公公平合同
2018-02-06 15:32 简华兵(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02-06 16:23
您好,可以协商处理
2 陈铠楷律师  2018-02-06 15:42
你好!各地政策不一,最好是直接向政府咨询相关政策。
3 110网律师  2018-02-06 15:43
直接问你们当地的政府
4 110网律师  2018-02-06 17:03
最好是直接向政府咨询相关政策。
5 龙成律师  2018-02-06 19:28
尽量协商,实在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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