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赔偿问题咨询 你好,我于2012年6月15日中午在马路边被一货车撞倒,有7个月的孕期当时有早产现象头皮撕裂,手和胳膊脸部多处挫伤经治疗头部留有10厘米缝疤脸部手胳膊挫伤后残留的疤痕,交警已定责对方全责,对方只交了强险,我想了解一下能索赔的相细内容,误工费和营养费怎么定,我怀孕7个月,经过保胎治疗检查胎儿和大人是正常的,后来孩子早产1个月。我能申请精神损失的赔偿吗?这个标准又事怎么样呢?是一定要有伤残鉴定
才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吗?
损失
才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吗?
损失
2012-10-24 22:22 顺德厂(山东-德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25 10:11
要求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医疗 误工 护理 交通 伙食营养 精神损失等
到法院起诉
要求判决
医疗 误工 护理 交通 伙食营养 精神损失等
到法院起诉
要求判决
2 110网律师 2012-10-25 10:44
无伤残一般不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以联系我当面计算。
3 孙新律师 2012-10-25 11:35
构成伤残的情况下,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5 14:32
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2-10-25 15:09
医疗全赔、精神损害应该没有,其他费用需详谈后确定。可联系详谈,德州人身损害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