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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0年离婚的,女儿法院判给了我,同一年我女儿户口迁回我妈妈家
你好!我2010年离婚的,女儿法院判给了我,同一年我女儿户口迁回我妈妈家 你好!我2010年离婚的,女儿法院判给了我,同一年我女儿户口迁回我妈妈家,我的户口一直在我妈妈家一开始就没有丿迁出去过,现在农村有补贴,我可以享受到,我女儿却不能,请问这合法吗?可以享受吗?可以的话我怎么样可以去争取?
2018-02-03 09:28 玉米(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02-03 12:42
要考虑当地政策。
2 徐岳律师  2018-02-03 11:01
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3 孙正力律师  2018-02-03 12:00
你要搞清楚是什么性质的补贴,发放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这样才能向律师描述事实经过,才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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