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厂打架斗殴 我一个朋友最近在公司上班,他的下属(闹事者)因为工作上的事和本公司人员(受害者)发生了争执并踢了受害者一脚,后来人事部处理这件事时(闹事者)将责任推脱到我朋友身上并要求我朋友同时负担医药费。具体情况如下:当时我朋友因为受害者签样品首件没有按照他的要求去办,就令其下属(闹事者)返回样品,并玩笑的说了一句:“说了还不改过来,叼他(受害者)一顿”,后来(闹事者)去就与受害者说,然后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就动手打起来了。人事部得知此事后调解时,闹事者跟人事部说起事人是我朋友,要求共同赔偿医药费。请问该事件应当怎么处理?我朋友是否有责任承担医药费?
2012-10-24 00:29 落日安然(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10-24 07:37
你朋友不应当承担责任
2 江珍来律师 2012-10-24 08:13
没有责任
3 张勇律师 2012-10-24 08:33
1,若你朋友没有打我,不应承担对方的医药费。
4 吴君瑜律师 2012-10-24 10:34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伤人者承担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2-10-24 11:11
你的朋友没有明确授意要人身伤害,下属是在争执的过程中突发性、临时的行为,你的朋友不应当承担责任。
6 程韦伟律师 2012-10-24 18:26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伤人者承担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