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感情纠纷 我一时冲动 上了前女友QQ 发表了一些我们以前的男女私生活的东西 说了一些很不好听的话 她的一些同学还看到了 她之前报过一次警 就是协调一下 做了下记录 说以后我再做可以起诉我 今天我又上了她的号 发了一个说说 语气稍微好点 她决定起诉我 她在合肥 我在大连 我是不是必须要去 不去会有什么后果没 我这样会构成什么罪 会有什么处罚么
2012-10-23 21:39 ls6357……(辽宁-大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23 21:42
情节不严重尚不构成犯罪,要为她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2-10-23 21:51
是否应诉是你的权利,你放弃诉讼权利,会做缺席判决。在民事赔偿上,可能会面临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3 110网律师 2012-10-23 22:15
你好:没事的
4 刘德斌律师 2012-10-24 07:14
没事的。
5 毛健民律师 2012-10-24 09:31
你要承担侵权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2-10-24 16:45
不构成犯罪,也不至受行政处罚,但这种行为应即行停止,否则次数多了就可能达到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程度。
对方起诉你比较难提供证据,仅以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很可能不能立案,但具体情况以受案法院的“立案规定”为准。如果对方起诉成功,建议你去应诉。至于你该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一看对方的诉讼请求,二是看法院如何认定你的侵权事实及程度。据你陈述应该不会承担经济方面的责任。
对方起诉你比较难提供证据,仅以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很可能不能立案,但具体情况以受案法院的“立案规定”为准。如果对方起诉成功,建议你去应诉。至于你该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一看对方的诉讼请求,二是看法院如何认定你的侵权事实及程度。据你陈述应该不会承担经济方面的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2-10-24 20:54
民事责任,积极应诉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