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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赔付,交通事故处理
工伤鉴定、赔付,交通事故处理 我嫂子是在浙江的一位保洁工,在下班途中被一辆小汽车撞成下肢骨折。因为刚开始医院诊断的是软组织伤,所以,就没住院。后来,脚肿胀一直不见缓解,到其他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骨折”。期间,肇事车辆被当地交管部门扣押过,并交了几千元押金在交管部门。我嫂子后来脚打着石膏在家疗养,我哥辞工在家护理她。交警说等治疗结束后再说赔偿等事宜。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受伤者误工费、药费、生活费、护理费吗?另外,用工单位能以请假超过一月辞退她吗?她这种算工伤吗?恳请您的回答。
2012-10-23 16:11 灯火已阑珊(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3 18:32
应当如此,不是主责,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可以辞退工伤期间的员工。
委托律师维权处理。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0-23 22:22
非主要责任的,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0-24 06:13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同时,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期间,不可以辞退的。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2-10-23 16:30
1、应该赔偿受伤者误工费、药费、生活费、护理费等
2、算工伤,用工单位不能以请假超过一月辞退
5 孙新律师  2012-10-23 16:44
首先应当有肇事司机进行赔偿。若是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你嫂子是非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也应当赔偿。
6 朱新娟律师  2012-10-23 19:05
非主要责任的,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通过交通事故和工伤程序提出索赔。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3 20:25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8   2012-10-29 10:40
1、你好,这些费用都赔偿;2、单位不能辞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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