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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两个小孩护开玩笑打闹,致一小孩眼部充血,可要求赔偿吗
校内两个小孩护开玩笑打闹,致一小孩眼部充血,可要求赔偿吗 校内两个小孩护开玩笑打闹,致一小孩眼部充血,可要求赔偿吗

事情经过:学校内(实际为学校定点的军训地的宿舍内)两小孩开玩笑互打,其中一小孩向旁边桌子扔水瓶子,瓶子反弹,另一小孩未及时躲避,造成眼部(眼内、眼周围)有充血。
伤痕鉴定:医院看过,说眼底等无问题,仅眼部充血,休息一段会自行康复。
伤人一方已带伤者及时去医院就诊,且已支付药费,现伤者一家要求额外费用索偿,请问合理吗?该如何解决?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目前有医院病例及B超诊断书。
2012-10-23 14:46 flzx00……(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河北轩逸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832681144  2012年10月23日 14时52分
一、伤者家要求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孩子的监护人和学校均是有责任的;
二、因为学校为孩子上了意外险等各种保险,相关费用是可以报销的,请你认真核查;
三、所有需要支付的费用,你应当保留好各种票据和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四、如果三方发生纠纷,建议找律师咨询,减少损失。

祝你好运!
2 110网律师  2012-10-23 15:04
你好,额外的费用是否合理,看是什么费用,金额多少。如果是后续的回复费用、相关的误工费用是合理的;如果是精神损失费或者其它凭空的费用,因为该伤没有大碍,所以基本上得不到支持。
3 白崇城律师  2012-10-23 15:11
不甚合理  可以要求提供依据
4 110网律师  2012-10-23 17:45
额外的费用要有法律依据,有发票及合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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