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私人财物为什么不能立案 我是四楼住户,我家安的太阳能已有10年,当时是3600元买的,现住房出租中。最近长春暖房工程做防水,顶层七楼住户说我家太阳能把他家的房顶压漏水了,要求我家把太阳能拆除,我不同意,她在我不同意并不在场的的情况下私自拿工具把我家太阳能管砸碎,把连接管和线都弄断了。现在太阳能已报废。第二天上午我去时用手机把太阳能损毁状况照了相,并找到做防水的工人了解了情况用手机录了音,工人不同意跟我去派出所。下午我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证人不到派出所写书面的证明材料,不能立案。要我们自己去找七楼损坏太阳能的人,并找证人一起到派出所才能立案。我想问我有照片录音为证,也能给派出所提供做防水工人的联系方式。派出所不能立案吗?调查和取证不应该是派出所去人吗?
2012-10-23 12:15 luckzm(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24日 20时28分
报警,派出所应该予以立案,并且有义务去调查取证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2-10-23 12:30
报警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10-23 18:44
应立案,派出所有义务去调查取证。
4 2012-10-24 06:32
派出所做的对,这种情况一般不立案。另外邻居之间一般也不做刑事案件处理,另外十年了,你的太阳能折旧也达不到毁财产立案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