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 我有17.48菜地,1996年土地合同和使用证齐全,今年原1984年此地地主赵。要要回这块地,此是1989年由赵转让给李(没有经过村上)。后李又转让给周。后周又转让给我。次年全国土地二轮承包,国家给我办发下的合法手续。赵向法院提起上诉想要回这块地。请问我这块地属于我吗?
2018-01-27 16:41 hanhan……(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01-27 16:48
你好,你不是有合法手续么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1-27 16:50
这是可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的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01-27 16:57
一般需要手续
4 朱君秀律师 2018-01-29 18:54
答: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并经过村委会同意时,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