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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应该怎样得到应得的赔偿?
请问我应该怎样得到应得的赔偿? 我在2011年初发生了工伤事故,进院两个多月,一年后又做了矫形手术,两次住院都是工厂全付医疗费用,虽然是这样,但是理应把我的工伤事故上报到当地的社保局,但是工厂并没有申报上去,现在去社保局问说我的工伤申报时限已过,不能申报,那我应该怎么办呢?打官司的话有胜诉吗?
2012-10-22 18:00 winny7……(广东-佛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2 22:30
因单位原因未能申报工伤的,单位应承担工伤赔付义务
2 罗远水律师  2012-10-22 18:09
因单位原因未能申报工伤的,单位应承担工伤赔付义务
3 江珍来律师  2012-10-22 20:45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2 23:32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 杨艳国律师  2012-10-23 17:28
可以以人身伤害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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