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孙律师您好,本人于去年7月份借给朋友1万块钱,事后一年多朋友都还不起,于是他要我以我的名义在外面借了高利贷,说要办一笔10万元的贷款需要给钱周转,贷款办下来就还给我1万块钱,出于无奈只好答应他,经他介绍在别人那里先后三次借了到手的现金一万三千多元。是由我给人家打的借条,但是借1万元要打4万元的条子,而且4毛钱一个月的利息,到手里面的现金就是6千元。还有个是借了3500元共计2次每次打的是5000元的借条,出于无奈想要回自己的欠款还是帮了他。结果他的贷款办没办下来我不知道,钱没还给我,人跑了,现在高利贷的找我要钱,请问我该怎么办才好!
2012-10-22 17:35 mg2845……(辽宁-朝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2 22:28
只能由你方承担
2 张世杰律师 2012-10-22 18:46
以你名义的借款要由你来偿还,如果有证据证明是高利贷,你只还本金和法律规定的利息。你朋友借你的钱,你只能向他主张返还借款
3 110网律师 2012-10-22 21:32
只能由你方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2-10-22 22:36
由你方承担。可以详谈。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2 23:35
只能由你方承担。
6 张俊杰律师 2012-10-25 12:36
只能由你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