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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有资产部还钱
借款有资产部还钱 尊敬的法官、律师:
本人现在申诉无望,请大家帮帮我,具体事件如下:
梁某(丈夫)与黄某(妻子)合伙成立了甲、乙两家房地产公司,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3日)梁某为法人代表(占股68%),黄某为股东(占股32%),乙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黄某为法人代表(占股15%),梁某为股东(占股85%)。梁某与黄某先利用甲公司向我借款五百万(借贷关系经法院已判决确认),但甲公司已无资产执行,但梁某、黄某成立的乙公司有很多资产并能正常经营,但当地法院说无法理依据对乙公司及梁某和黄某个人财产进行执行。
请问:我国现行法律对这样的案件无任何法理依据进行执行吗?怎样才能追回我的借款?
敬请回复指教。
2018-01-25 11:03 tangmi……(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8-01-25 11:05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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