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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记录修改申请。2004年为他人在信用社担保贷款28万,余额4
征信记录修改申请。2004年为他人在信用社担保贷款28万,余额4 征信记录修改申请。2004年为他人在信用社担保贷款28万,余额4.8万未还。期间续期、还款情况未告知担保人,也未向担保人要求过承担责任,现十四年已过担保期限,且贷款人已意外死亡,银行已列入“可以”,和信用社沟通是否可取消征信纪录未果,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2018-01-23 16:57 申兆胜(山东-聊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8-01-23 17:03
你好:如果确实不是自己原因的话,可以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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