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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男方这么写的 对我有什么弊端吗 双方协议自愿离婚,达
离婚协议男方这么写的 对我有什么弊端吗 双方协议自愿离婚,达 离婚协议男方这么写的 对我有什么弊端吗  双方协议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财产纠纷  有有子女 子女归男方  婚前女方带过来的财产仍于女方个人所有  夫妻间没有共同债务 自双方签字即日起再无任何纠葛  我没工作  一直在家带孩子 男方答应给我十万块钱 还没给我 如果我签字了 他不给我我是不是没办法再要  说先给我七万五 剩下的给我打欠条 能行吗 我不懂发 请您帮我看看吧
2018-01-23 16:17 勿忘初心(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8-01-23 16:25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建议您不要签字,协议中要写清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债权债务、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分割,子女的抚养费及探视时间、方式等问题
2 单义律师  2018-01-23 16:27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8-01-23 16:33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4 陈铠楷律师  2018-01-23 16:56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5 齐志龙律师  2018-01-23 16:57
建议携带材料联系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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