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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与北京全资购房,写的女方名字,离婚怎么保护自身权益?
婚前男方与北京全资购房,写的女方名字,离婚怎么保护自身权益? 男方为外籍,女方为中籍,女方有北京集体户口,由于限购,未婚时男方全资购买的住房只写了女方的名字,现婚后感情不合要离婚,男方是否有方法保护该房产?
2012-10-22 00:31 KYKYKY(香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22 08:34
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可以争取。详细了解情况后,才能为你分析并制定具体处理方案。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2 陈晓云律师  2012-10-22 09:29
保留出资证明,或者约定归男方单独所有并公证
3 110网律师  2012-10-23 12:51
你好!这种情况对男方不利,建议办理房产归属协议见证,如果女方不配合,则需要收集男方出资购买房产的证据,但房产以登记为准,这种情况下,届时一般只能向女方主张返还出资款。具体可致电咨询本律师。祝一切顺利!

陆俊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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