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金能否退还 我于09年10月转让别人单位房一套(未建),当时付给对方已交房款和2万元转让费,约定对方有义务帮我办理选房、过户等相关手续。09年12月,甲方因病去世,通过他夫人同意,我找他们单位办理了退房手续,所交房款已返还我(无息),这种情况下,我能否主张向其夫人追要2万元的转让费?退房后,我提出过此要求,让她退还1万元,但其以经济困难为由没有明确答复。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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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3 16:42 婷子妈(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23 16:45
应该退还,不予退还可以提起诉讼。
2 110网律师 2010-05-23 18:22
应该退还,因为你和他夫人协商退房,他夫人同意你退房了,不予退还可以提起诉讼。
3 朱君秀律师 2010-05-23 18:24
答;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返还原物、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