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5月份骑电动车三轮车与电灯车相撞,当时交警判我是主要责任70% 我是5月份骑电动车三轮车与电灯车相撞,当时交警判我是主要责任70%,今天收到法院传票,2月9号开庭调解,上面写对方花费金额和精神损失费和惊吓等一系列费用共23万,我们需支付16万,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8-01-19 20:29 ask201……(江苏-徐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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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当时电动车上坐了6人,交警判我方负主要责任,我已经垫付1万医药费了,不垫会
2个回复你好!10月7日,我骑电动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当时交警开具事故认定三轮车为主要责任
5个回复我电动三轮正常转弯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交警说一人半的责任,
1个回复我骑电动三轮车与摩托车相撞,骑摩托的大腿骨折,交警给我判主要责任
0个回复电动三轮车和中型货车碰撞,交警认定三轮车主要责任,三轮车还能跟货车要求赔偿吗
2个回复电动三轮车与电动车撞了,交警定责电动车负主要责任,三轮车负次要责任
0个回复我骑电动三轮与摩托车相撞致多肋骨骨折,交警判定对方主要责任应
3个回复小货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一死一伤,为什么交警判小货车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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