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集资入股款,职工离职后能否归还 我原是抚顺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2001年5月公司要求员工集资入股,本人交人民币7500元(收款事由为股金)收款收据为内部专用收款收据(该收据注明:本收据只做非经营性内部专用收款收据,不能代替发票使用)。本人2010年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要集资款至今无果。 抚顺中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改为辽宁中宇建设有限公司。请问我的企业集资入股能否要回。谢谢
2018-01-18 20:46 孟庆实(辽宁-抚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8-01-18 22:18
要看具体情况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8-01-21 00:55
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刘贺喜律师 2018-01-18 20:47
看情况
4 张勇律师 2018-01-18 21:37
要看情况
5 刘丹律师 2018-01-19 09:12
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