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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婚后买了一件厂房,但是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我与丈夫离婚
我与丈夫婚后买了一件厂房,但是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我与丈夫离婚 我与丈夫婚后买了一件厂房,但是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我与丈夫离婚,这个厂房是否可以作为我和丈夫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2018-01-18 14:21 丰公法律顾问,小张(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刘永超律师  电话:17622816290  2018-01-18 14:56
若有证据,如书面协议,购厂房款 打款记录,或对方承认事实。都没有问题
2 徐卫东律师  2018-01-18 14:23
你好,一般以登记为准
3 韩士队律师  2018-01-18 14:30
你好:不可以。可以相公公主张债权
4 尤辰荣律师  2018-01-18 14:30
如没有其他协议,就一产权登记为准
5 孙瑞岭律师  2018-01-18 15:05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下,不可以
6 韩委志律师  2018-01-18 17:47
一般以登记为准
7 齐志龙律师  2018-01-19 06:16
需要有证据否则只能以登记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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