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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被主管打伤。
上班时间被主管打伤。 我是一名外来清洁工。在一家保洁公司上班。当天上午正在收理垃圾。 有两个大型垃圾桶 一个收满了放在六楼,一个收满了放在七楼。但是我先把六楼的垃圾桶放回负一楼,然后上来七楼放回第二个垃圾桶时遇见主管,他就说这个垃圾桶不能放在这里。当着别人了。当时累了一上午就没有理会他。拉着垃圾桶就回负一楼。他就跟着到负一楼,继续说 我还是没有理会他 他就把我打倒在地 用脚踢。打完了就走了。我很艰难的爬出来 然后同事送往医院。结果骨折两根 报警了 他去做了口供我还没去。医药费暂时是他陆续在支付。到时候我想去派出所做笔录了 立案让他赔偿我的损失。可以吗?
2012-10-19 22:53 邵国强(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19日 23时35分
一、如果你的伤势在轻伤及其以上,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
二、民事上,对方必须承担你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
三、同时,你的伤属于工伤,公司应当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申请,你自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四、你同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的伤势可以评上等级,工伤等级赔偿金最低一级最低有3万元左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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