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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撤销行政行为之后,重新做出行政行为适用一般程序吗?
自行撤销行政行为之后,重新做出行政行为适用一般程序吗? 自行撤销行政行为之后,重新做出行政行为适用一般程序吗?
我于2017年7月份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9日做出一份《投诉举报答复》这一行政行为,我于2017年9月23日向连山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2017年12月15日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我撤销了《投诉举报答复》这一行政行为,2017年12月26日连山区人民政府做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确认《投诉举报答复》违法,请问各位律师,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做出行政行为,能不能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章一般程序吗?
2018-01-15 22:01 413155……(辽宁-葫芦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8-01-15 22:31
可以的。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8-01-16 10:37
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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