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户口为什么不能和同村村民享有同样的权利 我是1998年迁入包头,现在村里大面积拆迁了,可是我享受不到任何福利待遇,迁入户口的时候和村里有份合同大致内容就是不享受和同村村民的待遇。请问我还有争取的权利吗?如果有我该怎么做?谢谢
2012-10-19 07:02 zhiguo(内蒙古-包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10-19 07:17
建议与村委会协商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2-10-19 09:2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