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2017年5月9日应聘物业做保安,后派遣到宝马4S店上班,至9月份期间
2017年5月9日应聘物业做保安,后派遣到宝马4S店上班,至9月份期间 2017年5月9日应聘物业做保安,后派遣到宝马4S店上班,至9月份期间,由于工作疏忽,一辆被别人用来抵押车来店修理,结果被原车主用备用车钥匙私自开走,欠维修费可能两千多元吧,此事被4S店诉至法院。物业公司在10月底被4S店终止上班,截止到2018年元月上旬,其它几位在4s店保安发放了工资,唯有我和另一位保安未发最后一个月(十月份工资,在此期间我多次与物业公司联系,得到的回复是等过完春节,看情况再说。没办法了我于2018年元月12日,我找到了椒江区保白云办办事处投诉,后来办事处及时回复我,说我们工资拿不到了,就人家那车修理费就七,八千元还不够扣,让我们自己协商。我现在假如协商不好,该怎么办?我又请不起律师。
2018-01-12 19:39 ask201……(浙江-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1-12 20:1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01-12 20:27
尝试申请法律援助。
3 徐岳律师  2018-01-12 20:18
申请法律援助。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