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违约金问题 本人2017年11月3日在拉萨康盛福特4S店定了车,按照签署的合同12月31日就应该给我交车,但我到2018年1月6日主动联系4S店得知车子还没有发出来,且告诉我没在厂家找到车子的资源(也就是说定不到该车),我提出要求要退定金、违约金、和当时他们在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上盖章收了800元的盖章费,4S店给的答复是违约金退不了,这是不可抗力因素里的汽车生产厂家生产计划和政策调整导致的定不到车,就此我让他们提供福特总公司11月3日至12月31日官方的生产计划、政策调整公告(例如:停产、减产、不再售卖),他们没有提供,只是说没有找到这个车的资源,说白了就是不退违约金,我想咨询这合情、合理、合法吗?而且严重影响了我的过年用车计划,并且关于这个型号的车子的车内装饰我也已经买了,那么现在没车也就相当于车饰也浪费了,我应该怎么维权?
2018-01-12 17:25 傅怀勤酬(西藏-林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1-12 17:44
按合同 约定的协商解决
2 陈铠楷律师 2018-01-12 17:44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