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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传真件的购房协议和定金收条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想咨询一下,传真件的购房协议和定金收条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有房子要卖,一个中介和买房者签了一个协议,他在上面写了我媳妇儿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然后传真给我,让我在后面签了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给他传真回去。同时写了一个收条,就是收了房款定金,暂存中介的话。给他传真回去了。后来我媳妇儿不同意卖房了,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我想不卖房了,用给违约金吗?这两个传真件有法律效力吗?
2012-10-18 21:02 wulaca……(山东-日照)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10-18 22:37
你好,传真件是有法律效力的,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10-19 07:56
你好,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不可以单方处分,你的处分行为无效,但是由于你无权处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有你承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以不依据违约责任来赔偿
可以加我qq咨询
3 陈晓云律师  2012-10-19 08:18
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有效
4 任远律师  2012-10-19 08:55
你好,在没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传真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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