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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南面)到对面公交站台(北面),过马路一半时候,行人看到公交车小跑想上公交站台那边
行人横穿马路(南面)到对面公交站台(北面),过马路一半时候,行人看到公交车小跑想上公交站台那边 行人横穿马路(南面)到对面公交站台(北面),过马路一半时候,行人看到公交车小跑想上公交站台那边,未发现有辆电瓶车(当时下雨打伞,有小堵车)看到时已与一辆朝西开的电动车相撞,行人左小腿淤青轻伤,未摔倒,电动车同人摔倒,右侧躺下。交警判行人全责,没走斑马线,电动车人说是右边肩膀韧带断了,要开刀,协商说要2万。现自己协商,OK行人有错全责,但是这个费用2万合理吗。应该多少?如果对方上诉能成功吗?
2018-01-10 12:16 Lwl.(上海-松江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1-10 12:45
及时报警定责
2 尤辰荣律师  2018-01-10 12:20
根据损失情况赔偿,2万元不多。
3 胡爱军律师  2018-01-10 12:21
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4 陈铠楷律师  2018-01-10 13:04
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承担,赔偿协商不好起诉处理。
5 李军律师  2018-01-11 10:40
因事故导致的损失,行人应当全赔。
2万是否合理,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而定。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等。
你认为不合理,可以拒绝赔偿,届时对方起诉,根据证据进行判断。你方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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