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1月份左右骑电动车撞了一个人,当时的情况是我在人行道逆行,他穿越绿化带。由于当是想私下调节我
2008-12-06 14:11 653982(天津-南开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6 14:33
应当属于混合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孙新律师 2008-12-06 15:35
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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