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动迁的问题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现在住在女方家庭,房屋是1982年建造的三上三下带三间小屋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屋。1994年,我和老婆结婚以后一直住在那里,目前有一个女儿。另外,还有岳父、岳母和小舅子的一家三口。2012年独立成为一户。所以,现在这房子中有两户。
动迁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动迁基地是按照面积补偿,一个宅基地可以要三套动迁房(面积根据被拆面积自己选择)。没有安置。
请问:像我这样的性质,是否可以争取安置的权利?
我现在住在女方家庭,房屋是1982年建造的三上三下带三间小屋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屋。1994年,我和老婆结婚以后一直住在那里,目前有一个女儿。另外,还有岳父、岳母和小舅子的一家三口。2012年独立成为一户。所以,现在这房子中有两户。
动迁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动迁基地是按照面积补偿,一个宅基地可以要三套动迁房(面积根据被拆面积自己选择)。没有安置。
请问:像我这样的性质,是否可以争取安置的权利?
2012-10-16 23:55 流浪猫123(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2-10-17 10:27
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应当争取拆迁补偿。
2 时瑞芳律师 2012-10-17 10:28
属于被安置人员。
3 110网律师 2012-10-17 11:27
属于被安置人员。
4 110网律师 2012-10-17 18:20
你们一家3口是可以要求得到1套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