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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贷款仍未办下来,当时提供担保人,但现在要配偶共同承担,合理吗?怎么办?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贷款仍未办下来,当时提供担保人,但现在要配偶共同承担,合理吗?怎么办? 我去年三月份交首付款,其余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时办理贷款相关部门说我工资太低,贷款额度太高,需要提供担保人,我找到单位同事帮忙提供担保,之后贷款需要的各种材料都一并交了上去,知道去年九月末我领证结婚,贷款至今还没办下来,打电话咨询,人家说我现在是已婚了,应该提供配偶的相关资料共同还款,我想咨询,我是单身时买房的,贷款在我婚后还没办下来,之后又有更换担保人的麻烦事儿,这个责任应该谁来承担?这个房就是我自己的,贷款我也打算自己还,该怎么处理?而且我和老公的户口不在一起。
2012-10-17 19:57 histor……(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16 12:49
你好,如果之前已经签了合同,建议审查合同内容,若对方迟延履行,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有具体需要,你可以打电话预约或者直接来所面谈,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2 张文东律师  2012-10-17 04:12
你好,你能证明你所说的情况,房产是你的婚前财产;至于贷款的事情,建议你去找一下银行的相关领导反映一下情况。
3 陈晓云律师  2012-10-17 21:17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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