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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求尝
保险公司代位求尝 我去年发生交通事故.我是无证驾驶我爸的摩托车撞了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尝.不足部分由我和我爸承担.现案件终了.保险公司以代位求尝对我和我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保险公司所赔付的全部金额.请问保险公司对于我和我爸是不是有代位求尝权.如果有的话.那根据<保险法>第46条的相关规定.保险人不得像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求尝权又如何解释呢?
2010-05-21 07:25 skysoy(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姚艳艳律师  电话:15800977811  2010年05月21日 12时37分
这种情况肯定不能够行使代为求偿权。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助应诉。
2 代雨庭律师  2010-05-21 08:26
交强险不能代位求偿。详情请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0-05-21 08:36
    所谓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可适用于责任保险,而交强险是一种特殊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它是否适用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均没有规。 
   
4 曹国建律师  2010-05-21 10:51
1、交强险是一种特殊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它是否适用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2、建议先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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