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2012年,国庆假期交通事故致死,赔偿参考标准 珠海2012年,国庆假期,其母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受害者外地人,本地工作6年,但只能开2年在职证明,无暂住证。以前工厂倒闭还能开具证明吗?赔偿款多少,有哪些?其父早病逝,剩两儿子,外婆,外孙,一家唯一亲人也走了,带来的伤痛极其大。请帮忙,谢谢!
2012-10-15 15:03 jaka12……(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10-15 15:06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2 庄晓玲律师 2012-10-15 15:13
建议就近找律师面谈。
3 孙新律师 2012-10-15 15:48
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事故涉及的证据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