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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妥善办理相关手续(项目“一地两征”的困惑)
如何妥善办理相关手续(项目“一地两征”的困惑) 我是一名基层行政工作人员,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过程中遇到这样一个难题(困惑):同一项目用地中有一土地(约10亩)国土部门认为是园地,而林业部门认为是林地。据了解,该土地为上世纪农业学大寨时期开垦出坡地,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经多次产业结构调整,现状为种植板栗(已进入成果期)。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分别依据最近一轮在行业规划作出不同认定,而当地群众认为应按照园区标准办理手续。由于林业局、国土局对该土地利用现状难于形成统一意见,涉及群众对项目手续办理亦有主张,致使项目用地征用存在“一地两征”(即林业部门按林地征用,国土部门按园地征用,补偿标准难于统一)、难于推进的困境!恳请各界高人予以指导!
2012-10-15 10:04 打酱油12(云南-玉溪)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10-15 12:43
需要协调一致才行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15 18:53
需要协调一致才行的。
3 许传中律师  2012-10-16 08:48
您好!找共同的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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