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两人谈恋爱后,未领取结婚证,就订婚拿了1.7万人民币。现孩子3岁,两人因家庭和个人因素,造成感情不合。现男方要女还退还1.7万元人民币,不然不允许看孩子。请问该退还订婚的1.7万元人民币吗?女方能争取回养孩子的权利吗?
2012-10-15 09:36 chenhu……(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雄志律师 2012-10-15 09:43
不需要全部退还,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具体的可以电话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2-10-15 11:16
不用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2-10-15 12:55
不一定,专业性强请律师处理吧
4 林传雄律师 2012-10-15 16:23
可以诉讼解决,具体可与我联系。
5 陈晓云律师 2012-10-15 21:12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