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2天后被打人要求赔偿 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后对方妻子报警,警察接警后见双方没有大碍就没有立案,对方妻子对警察表示可以自己解决,警察随后离开。但由于出警地点为两个队的交界处,所以另一队警察到来后我们已解决离开,出警记录上写的未见报案人,并未取任何笔录。第二天被打人及妻子到医院检查,说尾骨骨裂,,第三天又说那女的见红,可能流产,向我要求赔偿,并且威胁说如果不赔钱他们已经在警察局备案,会告我刑事罪,让我坐牢。请问隔了那么长时间,他可以要求我们赔偿吗?他先动手打我,我只是还手,我会因此坐牢吗?因为打架时并未有任何明显伤害,我只是轻轻踢了那男的两下,并未打他妻子,而且当时出警并未写任何笔录,他怎么备案的? 谢谢
2012-10-15 00:02 寻求帮助11……(天津-塘沽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崔建东律师 电话:15002206117 2012年10月15日 08时39分
注意证据,如果他的伤是因你而形成,你会担责任,从时间上看是不过时的。与你没有关联的他们所谓的损害你不承担责任,当然,要以证据为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16 00:47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需要鉴定。
3 齐志龙律师 2012-10-15 06:25
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轻伤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2-10-15 10:24
报警后就有备案,说明发生过打架事件。如果对方的伤势构成轻伤,并且有证据证实和你打的有因果关系,那么确实有可能你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是因果关系很重要。
5 孙新律师 2012-10-15 11:05
报警后就有备案,说明发生过打架事件。如果对方的伤势构成轻伤,并且有证据证实和你打的有因果关系,那么确实有可能你涉嫌故意伤害罪
6 孙新律师 2012-10-15 11:08
几天时间远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对方能够证明你的殴打行为及伤害系你殴打造成,就可以要求你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经鉴定构成伤残的可要求伤残赔偿金等。另外对方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看对方是否构成轻伤以上而不是看对方想不想追究
7 孙新律师 2012-10-16 09:23
如果对方的伤情是由你造成的,并且不构成轻伤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