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我租用场地经营,合同写因我和房东共同都有装修,房东占60% 政府征地,我租用场地经营,合同写因我和房东共同都有装修,房东占60%,我占40%,合同10年,还有7年到期,但是大部分都是我装修的,以前都是烂地方,房东的地是拍卖得的,因超出20多方,地还没有过户房东,怎么争最大利益
2018-01-04 23:46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赖贺明律师 2018-01-05 09:59
委托律师争取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
合同上打的一楼出租给我经营使用,没有打卫生间共同使用,房东却天天用卫生间还要我出电费
4个回复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政府征用,合同上有一条是,如政府开发装修一切培偿归乙方所有
2个回复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政府征用,合同上有一条是,如政府开发装修一切培偿归乙方所有
3个回复租用场地合同到期,房东说给搬家损失,现在又把车停在门口,不让做生意
0个回复我是经营危化企业的,租用地合同说是租用地长期有效,如遇政府拆迁补偿款与我无关
8个回复我们现在的公司跟房东租用场地合同到司不再续约,‘工厂宣布解散
5个回复我们三个合伙人转让了一个店,和房东签合同是我和其中一个签的,前老板和我们共同经营了一段时间
3个回复我与房东门面房合同还有二十天到期,从去年七月份政府因消防原因不让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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