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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哈尔滨一家美容院做的双眼皮切开手术,现在七十多天了
您好,我在哈尔滨一家美容院做的双眼皮切开手术,现在七十多天了 您好,我在哈尔滨一家美容院做的双眼皮切开手术,现在七十多天了,明显看出手术失败,美容院现在已经把我手术花的费用退给了我,并且答应再次做手术的费用她出,但是再次做手术还要再等四个月以后,我担心时间拖的太长,我到时候找不到她。她只是口头说,不给我出有效的证据,我感觉没有保证。即使四个月后能找到,她只出二次手术费用不同意给予我误工费,药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我现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吗,怎么做?谢谢
2018-01-04 10:58 嘉(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01-04 11:03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01-04 11:03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01-04 11:24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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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1-04 12:06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纠纷
5 110网律师  2018-01-04 11:03
可以进行起诉,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8-01-04 11:03
你好,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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