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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我现在要接手对方一家公司,除了接手前的应收和应付款项,其它的我全部接手,接手前变更法人,但有一个问题是对方之前的应收款要走我现在的银行帐户,请问这样可以吗,会对我有哪些不好的地方
2012-10-14 08:09 qiupin……(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10-14 08:18
答:你另行开辅助户为好。
2 胡爱军律师  2012-10-14 08:25
要走你银行账户的目的是什么,请说明
3 江珍来律师  2012-10-14 08:59
应当扣除相应的税费
4 110网律师  2012-10-14 10:18
其实你这么做是有一定风险的。接手一家公司,一定要调查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是否已经足额出资、有无抽逃出资、侵占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你接手前的应收和应付款项,尤其是应付款项,即使你与原股东约定,你不接手之前的应付款项,公司债权人仍有权利要求你接手后的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接手公司要综合评估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经营状况后确定股权价值。对方之前的应收款是应该走对公账户,但是,应收款项进入公司账户后,你会支付给原股东,这样可能出现,仅仅是可能,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认为你与原股东侵占公司财产,要求你和原股东在转出款项范围内承担一定责任。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14 11:24
积极协商解决
6 秦步基律师  2012-10-14 20:42
可以走啊,但是这些事情要双方约定清楚,为了防范风险,可以将协议做一个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7 110网律师  2012-10-15 00:18
实际上就是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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