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铁施工时放置路障导致交通事故的咨询 昨晚10点左右,我父亲骑助动车经过浦东大道崮山路附近。因那里正在修路,非机动车道上放了2个水泥的大石墩,当时天黑,那段路段路灯没有开,我父亲连车带人撞到石墩上人飞出去几米远。之后他报了110,警察来后拍照取证开了交通事故的单子,送我父亲去医院,当时没有开验伤单,说是用医院的病例代验伤单便可。在修路的时候为什么要在非机动车道上放置石墩?放置石墩后为何没有警示牌?这段路段的路灯为什么不开?警察表示这2个石墩应该属于市政建设方面的,这段路段正在造地铁。请问出了这样的事故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2-10-13 11:59 tohyuk……(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晔律师 电话:13774377655 2012年10月13日 12时04分
可以向施工单位索赔,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2 110网律师 2012-10-13 12:05
向施工方主张赔偿
3 聂晓东律师 2012-10-13 12:05
你好,可以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索赔,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