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杭州市拆迁中独生子政策引发的纠纷 你好我是杭州的拆迁户,12岁时父母离异。我母亲在2004年左右生育了1子,在2010年时我们村进行了土地拆迁,拆迁签订协议时注明了【我属于独生子】,但是去年回迁时,拆迁办以浙江省当地政策【我母亲再婚并又生育了1子】,我不能再算独生子女了,经过查询相关政策,浙江省内的确是这样的独生子女政策,但我们觉得还是被欺骗的感觉,首先我拆迁前证明了我是独生子女【有当时独生子女保险证为证明】,拆迁办并未反驳或告知我的情况已经不是,而是认定我为独生子,因为我母亲也在拆迁范围内,直到6年后才告知。我现在的情况非常烦恼,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因为拆迁办以当地政策为理由为挡箭牌,拒绝我为独生子的福利,目前分房已经完毕,但是扣除了我1个人头的面积产权与相关补偿。我该怎么维权?因为我想来想去,他们所说以当地政策为准,确实扼住了我维权的脚步,有什么正当的法律依据可以为我自己维权呢?
2017-12-31 00:59 hahacq……(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郑兰运律师 电话:18927261669 2017-12-31 13:12
应按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