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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和举证
民事答辩状和举证 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我。现在我收到传票,传票上备考处写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XX独任审理】,我看到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上面写【举证期限。但是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开庭审理之日前提交证据材料)】
1.这样我是不是可以开庭前一天去交证据材料呢?事前要告知法院吗或者要申请什么吗?我怕他说我超过举证期限,不给我举证。
2.民事答辩状15天内不交的话,到上庭的时候我能拿出我的书面答辩状来读吗?我读完了能交给法庭(法官)吗。
2010-05-20 12:06 kingla……(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05-20 12:26
1、可以。直接去交即可。
2、不交答辩状不影响开庭。只能作为你的答辩意见在法庭上提出。
2 李翠英律师  2010-05-20 17:59
1、可以的。不需要。
2、可以不提交答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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