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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殴打致伤害
他人殴打致伤害 您好,我与朋友在一家酒吧内闲坐,我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咖啡,她用凉水给我冲的,我与她发生口角,我就结账走了, 我发现我衣服忘记了,我有独自回酒吧取衣服,找到衣服后我正准备走时在门口碰见酒吧老板,我们没说任何话他就扇我一耳光然后就进到酒吧里,我向我朋友喊说他扇我,我就跟那老板进屋了,向问问他为什么扇我?刚进到屋里我问他了,他还是没说话就到我身边照我眼睛给了一拳,照成我走眼淤血,眼眶下臂骨折,我在我地医院治疗一月,治疗期间耽误一月工作,治疗费为13000多元,我要求他赔偿我多少费用?我想通过我地派出所和他进行协商他拒绝了,我又该怎样对其进行上诉?
2012-10-12 09:48 xiaoju……(吉林-延边)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12 09:51
致人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致人轻伤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需要帮助,出于对您的负责,建议电话沟通或前来办公室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2-10-12 10:39
可报警,如果公安部门以事过境迁为由不立案,可自己行找律师机构委托鉴定,如鉴定为轻伤可到不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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