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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股东转让部份公司股份给我,我已付清购买股份的钱,但是他
有一个股东转让部份公司股份给我,我已付清购买股份的钱,但是他 有一个股东转让部份公司股份给我,我已付清购买股份的钱,但是他为了方便操作,未经我同意就找别人代我签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书已送到工商局作了备案,关于这个问题,我所持的股份有保障吗?他将来可以用非我本人签名推翻协议书无效吗?如果我现在不想入股,我可以用他们不按正规程序(未经我同意找人代签股份协议书)而要求还已付款项吗?
2017-12-26 12:41 Simon Chan(陈瑞聪)(广东-清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7-12-26 12:46
可以补充一份协议
2 陈晓云律师  2017-12-26 13:07
你认可的,有效
3 陈铠楷律师  2017-12-26 13:18
可以补充一份协议
4 110网律师  2017-12-26 13:22
你有权追认,同时对方有权要求你限期做出是否追认的决定。
5 罗春苗律师  2017-12-26 13:38
你是不想显名是吧,可以到工商撤销,不过原来的协议还是有效的
6 110网律师  2017-12-27 10:06
您好,只要你登记在股东名册上则为公司股东,进行工商局的变更登记后则可对抗第三人,因此对你所持股份的影响不大。若你以该协议不是你本人签名而要求退款,是可以的,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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