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以及法律问题 老师们您好,我是2008年九月进的公司,到2010年1月离开,公司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未未付任何社保,但是我用了公司的公款,我的意思是我先让公司支付我的赔偿金,我再还回公款,这样可以吗
2010-05-19 18:12 wsz111……(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19 18:18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2 刘锐律师 2010-05-19 18:33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05-19 18:59
你的做法很危险,小心公司告你职务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