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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婚前房子一套,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请问公证财产协议证明属于夫妻双方有效吗
青岛地区婚前房子一套,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请问公证财产协议证明属于夫妻双方有效吗 婚前购买房子一套,当时房产证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后房子办理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房产证就压在银行了。目前没有一次性或者短期内还清贷款的能力,所以暂时也无法往房产证上加名字,请问是否可以双方到当地公证处签署财产公证协议,约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二人,两人各占一半。这样的话,具备法律效力吗?是否和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相冲突,如果冲突,是否以房产证为准。如果以上方法行不通,请问律师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把这套房子通过法律途径归属夫妻二人呢?万分感谢!
2012-10-11 15:24 ada058(山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0月11日 15时28分
双方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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