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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与前夫是同一个村的人,离婚后我就没有再婚,带着儿子在同一个村生活至今
因我与前夫是同一个村的人,离婚后我就没有再婚,带着儿子在同一个村生活至今 因我与前夫是同一个村的人,离婚后我就没有再婚,带着儿子在同一个村生活至今。离婚后土地己经从前夫家划分出去了,山林有80多亩,但山林的户主是前夫的父亲,山林就未划分,两家共同使用,2007年换发新的林权证时,村委会林管员,在明知有争议,明知我家有使用权的情况下故意将林权证错误的填给前夫的现任妻子,(前夫的父亲己故)我从换证前就和村委会领导说过,划分好后又发证,但没有用,证发后我多次找林业站林业局村委会,都没用,到现在都快十年了,还是没有林权证,但在荒草补偿款我家有二十几亩。他家有50多亩。到法院咨询,法官说不规法院管,让我找林业局,找到林业局又说林业局没有权利划分,让我们找法院…我是投诉无门了,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林业局吗?谢谢
2017-12-24 22:55 ask201……(云南-楚雄)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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