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民事法律咨询
残疾人出售房屋问题
残疾人出售房屋问题 代人咨询,智力残疾三级,有残疾证(本人头脑非常清楚,表达能力正常),其丈夫刚过世,育有一女为精神病二级残疾人,现想出售一套夫妻共同房产(产证名字为夫妻两人),是否必须要有新监护人才能处理此套房屋?新监护人是否必须由居住所在地居委指定?可否由其本人指定朋友为新监护人(不通过居委会)?
2012-10-11 12:08 ivansa……(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11日 12时11分
监护人可通过居委或者法院,本人指定是不可以的。
2 张向锋律师  2012-10-11 12:30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都可以做监护人
3 张峥嵘律师  2012-10-11 14:52
本人不能指定监护人。
4 李军律师  2012-10-11 16:19
本人指定不行,不通过居委会的话,考虑找原单位指定也可以。
5   2012-10-11 17:48
本人就是智力残疾三级,不能由其指定监护人,应当通过居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指定。
可以来电联系律师帮助。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