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老板走人,房东垫付工资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之前租我家出租屋的老板走人了,我们家帮他垫付了工人工资,还有几个月的房租没给,然后我们到法院告他,花了几千块,然后,法院判我们赢了,为什么法院那里还说要我们交两万块,公安那里才去找人?总共20多万的钱真的要不回了吗?公安那边算不算不作为呢
2012-10-11 09:28 137173……(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2-10-11 09:50
丁自勇律师法律意见:
1、法院的做法有欠妥的地方,老板走人,属于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处理,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2、至于你打官司胜诉,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的形式立案,追捕老板本人。
1、法院的做法有欠妥的地方,老板走人,属于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处理,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2、至于你打官司胜诉,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的形式立案,追捕老板本人。
2 胡爱军律师 2012-10-11 09:30
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