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征用如何分配的问题 我是双流县兴隆的,我们组上的土地被征用了,他们以2008年除权为界之前的可以分土地补偿款,之后的都没有.这样合理合法吗?
2012-10-10 21:30 太平洋太阳(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2-10-10 21:33
户口在本地的都应当有。
2 孙新律师 2012-10-11 07:17
你好,本地户口应该有补偿款的。
3 喻远军律师 2012-10-11 07:39
有户口是可以享受的。
4 110网律师 2012-10-11 10:40
你好!户口在本地的可以享受土地补偿款。
5 李小利律师 2012-10-11 13:58
你好,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